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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申请驾驶证情形
2017年9月6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
杨勇军
[沂水县]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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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9631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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