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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尿毒症无钱治病 走上贩卖毒品不归路

2017年12月6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2012年6、7月份,被告人孙某在响水县城2次向他人出售毒品“冰毒”(学名甲基苯丙胺)0.6克,得款人民币600元,在被告人孙某身上扣押毒品“冰毒”1.8克,合计毒品“冰毒”2.4克。

  庭审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孙某因身患尿毒症,与妻子离婚,家中有2小孩无能力抚养再加上自己身患尿毒症,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后来孙某无意中听说贩卖冰毒可以挣钱,于是他在苏州购买冰毒后出售。自己虽然深知贩毒犯法,但是自己没有选择。

  响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归案后,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文章来源: 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 杨勇军 [沂水县]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631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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