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可以发生在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的任何一个阶段。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但因情况的负责性或是双方为自身利益而争论时,就会涉及到纠纷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就会面临起诉问题。
杨勇军律师,沂水专业律师http://www.gjslawyer.cn/,现执业于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于解决各类与合同相关纠纷,执业多年处理近千件合同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企业和当事人高度认可。
1、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是按照起诉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的。金额越大诉讼费用就越多。
2、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依法应当向法院交纳的各种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1、借款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2、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按照上述规定,拿上起诉状、相关的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即可。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杨勇军律师 山东临沂知名律师,承办合同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