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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 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

2019年10月18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杨勇军律师,沂水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时代和信息的快速发展,购买模式都会变得有许多变化,比如现在兴起的汽车融资租凭的模式深受一些青年的喜欢。那么对于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

  汽车融资租赁,涉及到汽车厂商,银行,保险公司,加盟商和客户的多方面紧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六方金融网络,最终达到六方共赢。客户提出融资租赁要求,本公司作为金融平台提供客户指定车辆,同时客户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级汽车服务。


  其工作流程:通过与银行和加盟商的资金融合,向汽车厂商购买客户指定汽车,加以保险公司配合,满足客户的购车需求,并收取租金以回报银行和加盟商。


  而在商户和客户可享受的权利方面:


  1、商户享受的权力

  有着丰厚的资源可共享,如庞大的;租车网;注册会员、开展异地租车业务、额外渠道赢得租车客户、不必担心客户的信誉问题、与异地汽车租赁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关系等。


  2、网络租赁客户的权力

  简单易操作的定租流程、方便实惠的异地租车、高信誉的租赁公司、保险咨询、高效险后服务、24小时路面救援、;车车网;各类优惠活动


  3、融资租赁客户的权力

  不必交付首付款、公司报账时不必担心动产问题、控制强大的现金流、优质维修服务、代缴罚单服务、保险咨询、高效险后服务、24小时路面救援、;车车网;各类优惠活动。


  二、企业融资租赁买车的形成

  大约1984年,中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第5年,计划经济的体制并没有完全改变。尽管有个体经济的出现,但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国有;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没走出百废待兴的局面,租赁行业还没有法律、法规,中国的经济刚进入第一轮高潮。当时汽车的总体使用情况偏向于极少数的高层领导。局级干部用的是;上海牌;轿车,部级干部用的是;红旗牌;轿车。企业拥有汽车还受到数量和相应级别限制。贴近客户,追求卓越,敏于创新,成就安心;的核心价值体系一直为德国大众汽车租赁所积极倡导,它的长期租赁模式、售后服务业务和替代性出行解决方案以大众汽车的理念和产品研发能力为依托,关注细节,关注客户的体验。那时租赁公司刚成立不久,到底开展那方面的租赁业务也不太明确。此时国家的政策也逐渐开始允许进口汽车。于是租赁公司就涉及企业融资租赁买车层面,当时全国只有10家允许进口汽车的企业,就有2家是融资租赁公司。


  他们依靠各种途径,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汽车后高价、短期;租;给企业。这就是最早期的汽车租赁服务。当然随着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出现了"以租代售"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体的汽车金融模式。


  三、汽车融资租凭的特点

  1、打包租赁方式,降低购车门槛。我们将裸车款、购置税、牌照费用、保险、其他税费全部作为分期付款对象,客户只需支付所有款项的20%作为保证金和1年1%手续费,即可取得车辆的使用权,并且20%的保证金将在租赁期结束后返还。这种方式降低客户购车初期支付的负担,使客户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投资理财。


  2、租金是一种费用,我们为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车贴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企业做账的依据。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企业融资租赁买车具有形式灵活,门槛较低,并且操作简单等等优点。这样的购车方式,在租赁经济大兴的情况下,正在飞速发展,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是常见的事情,就是在交易的时候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真的价格合同给购房者,另一份是虚报的价格给税务机会、银行等以获得贷款、减少税费等,那么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怎么辨别房地产阴阳合同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

  房地产阴阳合同一般以阴合同为准,不会无效,但合同无效除外。


  房屋买卖中,双方签定阴阳合同是很常见的现象,就此发生纠纷时,法院一般的处理方式是认定阴阳合同中的假价格条款无效,但合同并不因此认定无效,双方应当按照真实的价格进行交易。


  比如说阴阳合同中做低房价的行为,即使法院认为合同的签订确实存在做低房价的情况,但从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考虑,也仅认为做低房价的一个条款是无效条款,买卖双方应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来履行,而不会认定整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二、怎么辨别房地产阴阳合同

  为避税而故意做低价格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阴阳合同;。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减少或逃避应缴纳的税费,买卖双方签订阴阳两份合同,即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房屋买卖的实际成交价格,同时另签订一份合同,其约定的房屋成交价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该份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并以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础向国家缴纳税费,达到逃税目的。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三、房地产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对于买家的风险


  1、地产经纪可能在游说买家的过程中承诺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上报,并节省大笔税费。但是实际上房管局也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的税费将按照房管局评估的价格来收取。


  2、入之时将价格报得太低,也可能导致将来卖出的时候出现高额的税费。


  一些自住买家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到将来再次转手的问题,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些自住客就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出售住房,这时候就会面临高税费的问题。


  对于卖家的风险


  1、卖家有可能收不齐全款。


  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价格不符合实际,但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买家和卖家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上成交价格为42万元,如果届时买家要求按照这一价格进行交易的话,卖家将非常麻烦,要么可能收不齐全款,要么就要面临诉讼,且未必能胜诉。


  2、卖家多交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房地产阴阳合同是否无效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从上文中了解到,阴阳合同当然不会无效,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除外,现在很多城市已经用政策来杜绝阴阳合同了,未来阴阳合同也会越来越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 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 杨勇军 [沂水县]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631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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