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军律师,沂水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生活中就是存在那么一些人,在交易出现纠纷时不能好好协商解决问题,总是逃避承担相应的,于是发发律师函进行提醒提醒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那么在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当中,请律师发封律师函要多少钱呢今天就跟您一起来了解下找律师发汽车买卖合同律师函要多少钱。
一、找律师发汽车买卖合同律师函要多少钱
这个主要靠你和律师自行协商。这就和买东西一样,是可以砍价的。不过总的来说,很少有律师单独接发函服务,一般都是要接受案件委托后才会发函,案件一般最简单的都是500起。
发律师函的目的其实是一种警告,一种告知,是跟对方单位说,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选择的维权方式有很多种,对方单位起到一种良好的效果。
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理,以法律事实,动之以情,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二、关于买卖合同的律师函
陕西XXX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致:XXX果业公司
陕西XXX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所现受委托,就中国XX果业有限公司与贵司农产品买卖合同货款拖欠及违约追究一案,向贵司致函如下:
XX果业与贵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受此约束。合同约定之标的货物,XX果业先后分两批发运于贵司。贵司因出具无效银行水单拖欠第一批货款计20350.4美金;因甩货致第二批货物产生滞港费损失3980美金、转卖差价损失6182.4美金。两次违约行径致XX果业损失共计30512.8美金。
有鉴于此,本律所基于委托人主张向贵司声明如下:
第一. 双方基于互惠互利之商业目的,所签货物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均应尊重国际交易一般规则及商业交易基本道德,履行诚信往来、勤勉双赢等合同附随义务。
今贵司之行径,已构成合同根本违约,是对合同交易规则的破坏及商业交易诚信原则的不尊重。
第二. 鉴于双方合同约定纠纷由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XX果业将会考虑申请仲裁但不限于使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追究贵公司违约,希贵司应能准确预期到败诉风险所承担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第三. XX果业已与陕西XXX律师事务所达成初步委托合作意向,将不排除委托我所及我所之合作国外律师机构,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印国内法律、中印双边司法协议及国际商业债务催讨惯例,通过合法有效手段,向贵司进行债务催讨及违约追究。
考虑到双方合作关系,也便于XX果业日后与贵司能进一步合作,特先致函于贵司。XX果业将不排除即时诉诸于法律手段解决此次合同纠纷。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陕西XXX律师事务所
XX 律师
二零XX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直就倡导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自己自力解决实在是有心无力的时候,请专业的律师来解决相应的纠纷,省事省力又省心,只是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已。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找律师发汽车买卖合同律师函要多少钱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一个保障,同时也是对于用人单位的一个约束,那么如果二者关系强制解除,用人单位需要进行怎样的赔偿呢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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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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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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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条公司应该在你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应该认为是立即支付,或跟你约定具体的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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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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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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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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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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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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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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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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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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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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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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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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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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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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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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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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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劳动法典里又称之为辞退补偿金。相关法条称之为经济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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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改变了一直以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规则,在第47条中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分两种计算方法:1、普通算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没有限定12个月,也即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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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算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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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违约金的支付是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作为一个参考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