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专业律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96312621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纠纷
经济犯罪法规
公证税收
经济犯罪案例
刑事案例
交通法规
最新文章
解除查封房产的办理手续
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 收据
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 对合
民事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网
找律师发汽车买卖合同律师
合同纠纷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是怎样
公证税收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2017年6月12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文章来源:
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
杨勇军
[沂水]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6312621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jslawyer.cn/news/view.asp?id=884276334405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贬低房产持有税是混淆是非
专家点评房产税调控效果
买房基础知识:房产税
征收之前 买卖双方要交哪些税费
穗地税局:一年内买卖房屋退个税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2024
沂水专业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