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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过年缺钱花 小伙抢四十万现金被批捕

2018年4月13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可是一小伙觉得自己回家过年必须得有钱,便想抢点钱回家过年。
小伙姓马,是某公司的普通员工,因嫌自己赚的钱少,临近过年便想弄点钱回去花花,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抢钱来钱快,便策划实施抢钱。因马某经常去上地地区,觉得上地附近的人很富有,遂决定去上地附近实施犯罪。2015年1月下旬,他戴着买来的假发套和口罩,前往上地附近的多个银行转悠并伺机对单身取钱的人员作案。
某日,在上地一个银行内,马某看到被害人陶某从柜台窗口取了一捆人民币装入提包内,随即离开银行,马某便尾随陶某,看见陶某坐在一个三轮车的后车斗里,将提包放在腿上,马某快步走到陶某面前抢包,陶某抓住包不放,马某拉拽了数次包后,包被其夺去,马某立马逃跑进交通银行对面的信息大厦地下室内,将自己反锁在地下室竖井管道间里。民警接陶某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了马某逃到了竖井管道,便撬开了门锁,马某意从管道间内朝外逃跑,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管道内起获了马某所抢40多万元的现金。近日,马某已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节假日前是财产类刑事案件高发之时,前往银行取钱须随时注意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建议取大额存款时有人陪同或寻求警方协助,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使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文章来源: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杨勇军 [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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