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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病可医心难改 出监五日再犯罪

2018年5月1日  沂水专业律师   http://www.gjslawyer.cn/

于某,男,延庆县人,取保候审后又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于某为替父亲出气而纠集人员对他人的商店任意打砸,造成财产损失,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因于某患有湿疹,腮腺炎等疾病,后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于某从看守所出来之后,没有安心治病,仅服两天药就中断治疗。在出所后的第五天,将一名女性网友约至饭店见面,后持刀威胁将该名女子带至家中实施强奸。案发后,于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百善孝为先,为父亲出气而触犯法律,如此孝顺要不得。取保候审后,于某不思悔改,最终害人害己,等待于某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处罚。检察官提示,对于一些具有犯罪前科的社会人员,家庭、社会、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既保持宽容,又要进行入脑入心的再教育,使其改过自新。


文章来源:沂水专业律师

律师:杨勇军 [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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